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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地:先“晚安”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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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地:先“晚安”啦

建筑工地:先“晚安”啦

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晚上(wǎnshàng)

市城管执法局(zhífǎjú)会同市生态环境局

市住(shìzhù)建委启动6月份第2次的

联合检查组以(yǐ)问题为导向

梳理(shūlǐ)近期本市夜施扰民

违规渣土运输(yùnshū)举报高发点位

采取“回头看(kàn)”的方式进行检查

其中大部分工地(gōngdì)都按照规定

在晚上22点后(diǎnhòu)停止施工

但海淀区的一处施工(shīgōng)项目

仍然出现了违规夜间(yèjiān)施工的情况

虽然该工地大门紧闭,但从门口就能听到(tīngdào)“轰隆隆”的声音,在(zài)联合检查组的要求下,里面的人员才不情愿地打开门。执法人员看到工地灯火通明,有不少的工人正在基坑内作业,数辆水泥罐车正在轮流进行(jìnxíng)水泥浇筑,工人敲打钢筋、水泥罐车作业产生的噪音不绝于耳,而与工地一墙之隔(yīqiángzhīgé)就是几栋居民楼。经过现场询问,施工方无法出示夜间施工证明,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工地立即(lìjí)停工,并(bìng)将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移交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(duì)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
当晚发现的(de)施工工地无法出示(chūshì)夜间施工证明,且进行的作业属于十类施工范围内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,在(zài)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(qūyù)夜间进行产生(chǎnshēng)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,由(yóu)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拒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暂停施工。

城管执法部门(bùmén)多措并举持续治理夜施扰民(rǎomín),前移执法关口,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(de)指导和提示,督促其通过调整工期、优化工艺(gōngyì),源头降噪减噪(jiǎnzào),并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,争取理解和支持(zhīchí)。加强夜间执法力量配备,结合现场执法巡查和远程视频监控,第一时间查处夜间施工扰民违法行为。将(jiāng)违法情节严重、屡教不改的相关案件线索信息移送行业管理部门,实施联合惩戒,有力警示震慑违法行为,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和休息环境。

作者:北京城管官方(guānfāng)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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